發(fā)布時間:2025-05-11 00:40:36
法律分析:裝修公司不按期交工,按違約合同處理。裝修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完工,應當按照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的違約條款承擔違約責任,有約定,從其約定。定的違約金若低于實際造成損失,業(yè)主可以要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若過分高于造成實際損失,裝修公司可以要求適當予以減少。裝飾公司遲延履行約定造成未按照約定期限完工,在支付違約金后,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繼續(xù)將裝修工程完工。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