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0 12:24:35
裝修施工期間,發(fā)現違章裝修的,公共事務組應立即要求裝修人停止違章裝修,并視情況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一)批評教育,規(guī)勸改正(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施工等)。
(二)責令停工,出具《違章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如侵占公共場地等)。
(三)責令恢復原狀(如在承重外墻面打洞)。
(四)扣留或沒收工具。
(五)水電集中供應的,視情況暫停水電(如改變管線等)。
(六)要求賠償損失或按規(guī)定罰沒押金(如損壞電梯表面或其他公共設施等)。
(七)情況嚴重的,上報當地上級主管部門(如破壞房屋結構,拒不整改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