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1 17:37:53
1.落實裝修工程消防安全責任制。
在裝修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業(yè)主、施工、監(jiān)理在內的各單位必須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積極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網絡,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責任體系,并層層簽定消防安全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同時,作為業(yè)主單位還要與各監(jiān)理、施工單位簽訂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責任合同或協議書,明確施工期間各單位的責任,確保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
2.加強裝修施工現場管理。
具體來說,包括3方面:一是健全動火審批制度。在施工現場需要動用明火時,相關人員必須做好動火證的辦理,并以專人看護的方式對防滅火相關措施及器材進行落實。二是加強可燃易燃物品管理。對于進場的材料,責任單位必須做好檢測工作,保證其在耐火性方面能夠滿足要求。同時對必需的可燃易燃材料,要按計劃限量進場,指定“專人、專庫”做好管理,以避免因為數量過多隨處堆放造成安全隱患。特別是對于油漆、稀釋劑等重點物品,在應用完后,必須要保證隨時入庫,并做好保管工作。三是加強生活用電管理。在施工現場及辦公室、倉庫等區(qū)域,責任單位必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燈泡,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如果涉及家庭裝修,則應盡量避免工人在現場吃住,從而最大程度消除火災隱患。
3.嚴格建筑裝修材料把關。
裝修材料是引發(fā)火災問題的關鍵點之一,在建筑內部裝修時,裝飾效果出色的裝修材料通常都具有易燃、可燃的特性。在實踐中,出于對造型美觀的目的,業(yè)主總是不可避免地會使用較多的可燃、易燃材料。而這些材料就會給火災的發(fā)生以及擴大提供有利條件。對此,裝修單位必須嚴格遵守GB 50222—2017《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相關規(guī)定,控制好裝修過程中可燃、易燃裝修材料的使用。簡單來說,在實際裝修使用過程中,應首選不燃性以及難燃性的裝修材料,盡量少用可燃材料、不用易燃材料,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