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2 08:53:02
主體結構不包括二次結構圍護。
主體結構,指的是正負零以上至屋面的柱、梁、樓板、包括圍護結構(填充墻)等結構所形成的整體系統(tǒng)。主體結構不包括承臺、地梁、獨立基礎等。 主體結構是也是建筑的主要承重及傳力體:包括梁,柱,剪力墻及樓面板。屋面梁及屋面板。
“二次結構”在分隔墻砌筑階段在磚墻內(nèi)加澆的防水導墻、加強構造柱、防止磚墻裂縫的腰梁。這些構件不會對房屋的結構性安全產(chǎn)生任何影響,但是會對房屋的防水、磚墻加固,減少裂縫起作用。加強房屋的整體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