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2 08:22:07
你家裝修,是你聘請的工人,你在幫忙的時候出現(xiàn)了意外事故,這要看工人是否有過失,如果工人存在過失的情況下,工人要承擔部分責任,具體的話以你們簽訂的合同為準。
簽訂合同。
關于簽訂合同,依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簽訂書面合同的,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合同條款不對等的,并不影響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會被撤銷。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確認書與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shù)據(jù)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種類
1、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債務時所應承擔的責任;
2、預期違約責任:所謂預期違約責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當事人一方的自身行為或客觀事實默示其將不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
3、締約過失責任: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其過錯,致使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使對方當事人受到信賴利益損失時,過錯方應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