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1 15:54:31
黃庭堅(1045—1105),字魯直,號山谷道人、涪翁,又稱豫章黃先生。洪州分寧(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著名詩人、書法家、“江西詩派”始祖。治平四年(1067)舉進士。歷著作佐郎、秘書丞。紹圣初,以校書郎坐修《神宗實錄》失實貶涪州別駕,黔州安置。徽宗立,召知太平州,九日而罷,復(fù)除名,編管宜州。三年而從永州,未聞命而卒。“蘇門四學(xué)士”之首,擅文章、詩詞、尤工書法。兼擅行、草書,楷法自成一家,為“宋四家”之一。詩與蘇軾齊名,世稱蘇黃。詩風(fēng)奇崛瘦硬,力擯輕俗之習(xí),開一代風(fēng)氣。在中國文學(xué)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影響極大。詞與秦觀齊名,號秦七、黃九。詞風(fēng)疏宕,俚俗處甚于柳永。于孝悌身體力行,時以“孝友”著稱,名列“二十四孝圖”中。著有《豫章集》、《山谷詞》。
宋神宗元豐三年(1080),黃庭堅知太和縣(今江西泰和)。元豐四年(1081)朝廷推行鹽務(wù)專賣政策,價貴質(zhì)差,百姓貧窮無力購買,但朝廷硬性攤派。黃庭堅深入實地調(diào)查,入萬歲山,宿早禾渡,上大蒙籠,過金刀坑,寫下了《雕陂》、《上大蒙籠》等十多首體恤民情的詩作,對這一政策提出了批評。同時,為實踐他“聊厚不為薄”、“不以民為梯”的從政主張,書寫了五代十國時期蜀主孟昶《戒石文》其中十六字為銘,鐫石自警。南宋高宗時,詔令天下郡縣刻制黃庭堅所書《戒石銘》置于州府縣衙,影響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