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1 20:36:41
一、節(jié)適用于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shù)确猪椆こ痰馁|(zhì)量驗收。
二、吊頂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三、吊頂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材料的產(chǎn)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施工記錄。
四、吊頂工程應對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進行復驗。
五、吊頂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吊頂內(nèi)管道、設備的安裝及水管試壓;木龍骨防火、防腐處理;預埋件或拉結筋;吊桿安裝;龍骨安裝;填充材料的設置。
六、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guī)定劃分:
七、同一品種的吊頂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吊頂面積30m2 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八、檢查數(shù)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shù)檢查。
九、安裝龍骨前,應按設計要求對房間、洞口標高和吊頂內(nèi)管道、設備及其支架的標高進行交接檢驗。
十、吊頂工程的木吊桿、木龍骨和木飾面板必須進行防火處理,并應符合有關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十一、吊頂工程中的預埋件、鋼筋吊桿和型鋼吊桿應進行防銹處理。
十二、安裝飾面板前應完成吊頂內(nèi)管道和設備的調(diào)試及驗收。
十三、吊桿距主龍骨端部距離不得大于300mm,當大于300mm時,應增加吊桿。當?shù)鯒U長度大于1.5m時,應設置反支撐。當?shù)鯒U與設備相遇時,應調(diào)整并增設吊桿。
十四、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的龍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