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2 00:23:09
1、單位工程: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構筑物為一個單位工程。建筑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2、分部工程:根據(jù)建筑部位及專業(yè)性質將一個單位工程劃分為幾個部分。一般情況下,一個單位工程最多可分為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裝修裝飾、建筑屋面、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建筑電氣、智能建筑、通風與空調及電梯等九大分部工程。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復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順序、專業(yè)系統(tǒng)和類別等劃分成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項工程:將一個分部工程按主要工種、材料、施工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可有一個或若干個檢驗批組成。
一、模板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作、安裝、拆除);
二、鋼筋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作、焊接、綁扎);
三、混凝土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柱、墻、梁、板等);
四、腳手架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外架、內架、平臺架等);
五、施工用電線路架設、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六、土方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七、粉刷、飾面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八、其它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九、砌體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十、人工挖孔樁安全技術交底;
十一、爆破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