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2 04:07:07
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勞動者辭職后,需要攜帶用人單位開具的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通知書和戶口證明,至當?shù)毓e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如下:
1. 購買自住房屋時,需提供購房契約(或合同)、購房(或收據(jù)、供樓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對于翻建、大修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或相關證明、房地產(chǎn)權證、購買建筑材料或收據(jù)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需提取其配偶及同住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需由被支取人按照規(guī)定程序,憑借結婚證或戶口簿及上述有關證明至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xù)。
2.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需提供購房契約(或合同)、購房(或收據(jù)、供樓銀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3. 交房租時,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家庭成員工資收入證明、戶口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4. 達到離退休年齡的,需提供離退休證。
5.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勞動部門或醫(y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
6. 戶口遷出所在市、縣或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準遷證明;或提供戶口簿、出國護照及簽證。
7. 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后,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zhí)崛〉?,需提供戶口簿、合法繼承身份證明或者遺贈書、裁判文書等。
8. 非廣州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申請?zhí)崛r應提供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