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1 14:53:32
法律分析:算擾民。法定休息日、節(jié)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等擾民作業(yè)。如遇噪音擾民,可向當?shù)丨h(huán)保部門進行投訴,或聯(lián)系城管、110協(xié)商解決。噪聲擾民是一個行為后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噪聲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guī)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