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1 02:10:31
婚前男方買房,如果讓女方出裝修費的話,我覺得也是合理的,因為結(jié)婚之后兩個人會住到這個房子里,這是共同的一個家,共同去裝修,沒有什么錯。
再一個說如果女方出了坑優(yōu)惠,那么這所房子即使是男方婚前買的,也有女方的一部分,可以叫女方的名字寫到房產(chǎn)證上,即使不寫,將來在法律上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女方也占有一部分的。所以這是一個兩全其美的事情及共同裝修,這個房子也成了共同財產(chǎn),為什么覺得不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