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2 15:55:29
商場的火災危險性在于其營業(yè)廳面積大,容易造成火災蔓延擴大;可燃商品多,可能帶來重大經濟損失;人員聚集,流運量大,可能引發(fā)重大傷亡;電氣照明設備多,導致火災的因素增加;撲救難度大。為降低這些風險,商場應遵循國家相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確保新建商場的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商場內的吊頂和裝飾材料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對原有建筑中的可燃木構件和耐火等級較低的鋼架結構需采取措施提高耐火等級,貨架和柜臺應使用金屬框架和玻璃板組合制成。
商場的布局與防火分隔應合理規(guī)劃。首先,確保人員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積充足,綜合大型商場或多層商場貨架與人流公共面積比例不應低于1:1.5,較小商場至少為1:1,人流公共面積按高峰期間顧客平均流量人均占有面積不小于0.4平方米,柜臺分組布置時,組與組之間距離不小于3米。其次,商場需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規(guī)定劃分防火分區(qū),多層商場地上面積不應超過2500平方米,地下不應超過500平方米,裝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時,防火分區(qū)面積可增加一倍。高層商場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且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裝修時,地上商場防火分區(qū)面積可擴大至4000平方米,地下商場防火分區(qū)面積可擴大至2000平方米。電梯間、樓梯間、自動扶梯等貫通上下樓層的孔洞應安裝防火門或防火卷簾進行分隔,管道井、電纜井每層檢查口應安裝丙級防火門,每隔2至3層樓板處應使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材料進行分隔。
小型中轉倉庫、服裝加工及家用電器、鐘表、眼鏡修理部維修部等應與營業(yè)廳分開獨立設置,油浸電力變壓器不宜設置在地下商場內,如必須設置,應避開人員密集部位和出入口,并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小時的隔墻和2小時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墻上的門需為甲級防火門,變壓器下方應設有能儲存全部油量的事故儲油設施??照{機房進入每個樓層或防火分區(qū)的水平支持管上應按規(guī)定設置火災時能自動關閉的防火閥門,空調風管上的保溫材料、吸音材料應選用不燃或難燃材料。
商場的安全疏散設計同樣重要。商場需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guī)范要求,設置足夠數(shù)量的安全出口,均勻分布,并確保不阻礙顧客人流安全疏散。商場樓梯、走道、疏散外門等的疏散寬度需符合相關規(guī)范,安全出口、疏散用門、樓梯等通道應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備,以確保人員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