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2 02:08:09
受到他人辱罵,侮辱是可以起訴的,屬于侵權之訴。起訴時需要原告身份證,侮辱的證據(jù),起訴狀去法院立案。罵人,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誹謗,受害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立案查處。對于造成的民事?lián)p失,受害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法律分析
受到他人辱罵,侮辱是可以起訴的。被他人侮辱造成嚴重影響的,在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受害人可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刑事責任。要求法院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并讓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被他人無端辱罵侵犯的是名譽權,當事人可以追究罵人者的法律責任,對情節(jié)嚴重的涉嫌侮辱罪,需要當事人提起刑事自訴??梢允占C據(jù)到法院進行訴訟,要求對方消除影響、賠償損失、賠禮道歉。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如果辱罵的程度非常嚴重,比如長期辱罵、捏造事實辱罵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罵,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侮辱、誹謗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這種情況屬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需要向公安機關控告。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wǎng)絡實施第一款規(guī)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jù)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xié)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