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11 13:41:26
1、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ㄒ唬┳赓U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guī)定情況的。
2、承租人因為自己原因要求提前退租的,屬于履行租賃合同違約,出租方可以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要求損失賠償。
3、對于裝修免租期的租金計算,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的違約責任來主張承租人的違約責任。